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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6.04修正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Q&A-學員常見問題 學員常見問與答
1 問:請問要如何報名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的課程?
答: 1.本方案課程報名方式係採線上報名機制,原則上於課程開訓日1個月前開放線上報
名,例如:開訓日為3月1日,自2月1日中午12時起該課程於本方案報名網站開放報 名。遴選方式係以線上報名時間先後順序依序審核學員錄訓資格。 2. 若 要 使 用
本 方 案 線 上 報 名 相 關 功 能 者 , 請 先 至 台 灣 就 業 通 網 站 (https://www.taiwanjobs.gov.tw/)加入會員,方可至台灣就業通在職訓練網
(https://ojt.wda.gov.tw/)線上報名本方案課程。
2 問: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類型有哪些?
答:本方案課程種類多元,例如管理類、電腦資訊技術類、語文類、工業製造類、財
務金融類...等課程,歡迎依自己本身需求擇定訓練課程,以精進原有技能或培養第 二專長。
3 問:是不是只要有投保勞保即可符合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的補助資格?
答:凡年滿15歲以上,在開訓當日具有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含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
勞動投保者)、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的在職勞工,即可符合補助對象,但是下 列3種身分勞工不符合補助資格:
1.已在政府登記有案職訓機構接受職業訓練的民眾(投保紀錄註記有「訓」字)。 2.因任職單位裁減資遣而終止勞動契約退保後,於原投保單位以自費方式加保者(投
保紀錄註記有「裁」字者)。 3.因工作中遭受職業傷害無法繼續工作,而終止勞動契約退保後,於原投保單位以自 費方式加保者。
4 問:投保在職業工會的勞工,是否符合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對象?
答:是的。凡年滿15歲以上的在職勞工,在開訓當日由本方案資訊系統自動與勞保勾
稽比對,若無法勾稽參訓學員勞保資料時,學員必須檢附開訓當日仍為在職勞工的勞 保投保明細表。但在參加職前訓練期間,已在政府登記有案職訓機構參加職前訓練的
民眾(投保紀錄註記有「訓」字),則不是本方案補助對象。
5 問:參訓學員是否必須另外準備投保證明文件?
答:原則上不用準備;本方案參訓學員勞工保險在保身分是由本方案系統與勞保局系
統勾稽,並由訓練單位確認;但如果系統無法自動勾稽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時,學員須 自行檢附開訓當日仍在職的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投保明細表影本代 替。
前述資料可利用自然人憑證至勞保局網站 (https://www.bli.gov.tw/0100056.html)
點選個人申報及查詢→以自然人憑證登入→查詢作業→異動查詢→整合查詢即可查到投保身分,或至勞保局臨櫃協助查詢。
6 問:請問公務員或投保國民年金者是否可參加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答:本方案補助對象是在職勞工,是以投保身分作為認定標準,若投保公務人員保
險或國民年金保險者,均不具有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 分,故無法參加本方案且取得補助。
7 問:請問哪些人符合獲得100%補助費用的資格?
答:本方案的參訓學員若屬特定對象勞工(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包含獨力負
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家庭暴力被害者、更生受保護人)、65歲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
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 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即符合補助全額訓練費用者。
8 問:何謂「獨力負擔家計者」資格?獨力負擔家計者應檢附那些相關文件?
答: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所定獨力負擔家計者之認定來受理案件。獨力負
擔家計者應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須有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或戶籍謄本影本(須有 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一份,併同檢附相關文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配偶之直系血 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者 1.配偶死亡。
2.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達6個月以上未尋獲(檢附報案紀錄文件)。 3.離婚。 4.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檢附訴訟案件)。
5.配偶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檢附入獄、羈押或拘禁通知文件)。 6.配偶應徵集、召集入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檢附徵集、召集通知文件)。
7.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檢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文件)。 8.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轉介之情況
特殊需提供協助(檢附公文或轉介單)。 (二)因未婚且家庭內無與申請人有同居關係之成員,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 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三)因原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死亡、失蹤、婚姻、經濟、疾病或法律因素,致無法履 行該義務,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血親者。
*獨自扶養之親屬如有年滿15歲以上至65歲者,需檢附其在學證明或無工作能力 證明: 1.在學證明:係指25歲(含)以下仍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就讀在學證明
文件。但不包含就讀空中專科及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 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或遠距教學(15~25歲方需檢附)。
2.無工作能力證明:係指罹患重大傷、病,經醫療機構診斷必須治療或療養3個月 以上之診斷證明文件正本。
9 問:「開訓日」有加入就保、勞保或農保,如課程中離職,可以領到補助費用嗎?
答:可以。本方案補助資格是以開訓日當日為基準,即學員於開訓日當日具就業保險、
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即使上課期間發生轉換工作情事,如能持續 參訓且缺席時數未超過總訓練時數的1/5,並經考核通過取得結訓證書或學分證明,
及完成填寫學員意見調查表後,即可請訓練單位協助申領該次課程的補助。
10 問:若「報名」時具就保、勞保、農保被保險人身分,但開訓當日卻已離職無 投保,還可以領到補助費用嗎?
答:不可以。本方案補助資格是以開訓日當日為基準,若報名時雖具就業保險、勞工
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開訓當日卻喪失上開被保險人身分者,則非屬在 職勞工,故無法獲得本方案補助費用。
11 問:參訓期間可否請假?請假缺席時數是否有影響補助費用之申請?
答:為回歸在職訓練本質,訓練規劃有其系統性與整體性,學員應全程出席參訓,
以確保習得完整所需技能。但考量在職勞工恐因臨時性工作或家庭照顧因素,無法 全程參與訓練課程,故有總訓練時數1/5請假之彈性。若參訓期間缺課時數超過總
訓練時數的1/5(不包含1/5)者,則無法申請補助費用。 例如: 小李參加一門總訓練時數為25小時的課程,若小李於參訓期間請假5小時,則不影
響其補助款的申請;若請假6小時,則無法獲得訓練補助(因總訓練時數的1/5是5小 時)。
12 問:如果為本課程之遞補學員,是否未上課之時數會計入1/5缺課時數中?
答:會。例如:如果小明為該課程的遞補學員,於開訓日後14日參訓,若該課程已
開訓6小時,該6小時仍算入小明的缺課時數內,故決定遞補參訓前應注意未上課時 數是否有超過1/5,以免參訓後卻無法領取訓練費用補助。
13 問:請問3年7萬補助費用如何計算?
答:本方案3年補助7萬元訓練費用的計算方式,是以學員初次參與「產業人才投資方
案」或「充電起飛計畫─補助在職勞工及自營作業者參訓」或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 的課程開訓日起算3年,期滿後自再次參與前開計畫的課程開訓日起重新起算。 例如:
小明以在職勞工身分初次參加本方案課程,其上課開訓日為101年3月5日,所以小明
自101年3月5日至104年3月4日止可獲得3年7萬元的補助額度;期滿後,則以期滿日後
再次參加課程的開訓日重新計算(也就是說,如果小明於104年5月1日參加充電起飛 計畫課程,其重新起算3年7萬的日期為104年5月1日),以此類推。
14問:如果我使用的補助額度快達到7萬元上限,剩餘款項低於本次參訓之訓練 費用,可否就剩餘款項申請本次訓練費用補助?
答:可以。本方案為3年累計最高補助7萬元,3年期間如果最後課程補助額度已超過7萬元,僅撥付學員補助經費剩餘的額度,超出補助額度的訓練費用須由學員負
擔(例如:小明已使用6萬5,000元的額度,目前參加的課程總訓練費為1萬元,政府
補助80%,原補助8,000元,但小明僅剩下5,000元的補助額度,所以該堂課程僅能 獲得5,000元的補助,超出部份小明需自行負擔)。 15
問:如何查詢我的補助金額度還剩多少?
答:請至在職訓練網首頁(https://ojt.wda.gov.tw/)之﹝會員專區﹞登入後點選
﹝補助額度使用情形﹞功能頁面查詢,即可知道補助金額度使用狀況。
16 問:請問是否能依參訓學員身分,正確顯示全額補助或是一般補助額度?
答:因民眾報名當下,系統無法確認學員身分正確與否,所以系統會先顯示一般身分
之補助額度,即只會先顯示80%之補助費用。若民眾符合全額補助對象的身分,結訓 核撥補助費後,實際核撥補助費就會顯示全額補助的金額。
17 問:上完課多久可以領到補助款?
答:約2個月內可領到補助款,辦理流程略,說明如下: 訓練單位應於訓練班次結訓後21日內辦理結訓作業,並以班為單位辦理核銷,須將相
關表件函送至分署,辦理學員補助費用請領作業。分署收件後尚須核對資料及辦理申 請補助核銷作業,補助費用約於訓練課程結訓後2個月內會撥款至符合補助資格的參
訓學員個人帳戶。如全班學員資料均符合規定,待審查完成後即可撥款;如有學員提 供資料不符合規定者,分署於審核後,通知單位修正補件,但時程須視單位送件及補
正效率,建議學員應將資料備齊,以利訓練單位辦理結訓作業。
18 問:課程線上報名就可以去上課嗎?
答: 1.已成功於報名網站完成報名資料線上送出者,系統將會顯示您的報名資料「收件 成功」並給予「報名序號」,此僅表示您的報名資料送出成功。
2.訓練單位會以線上報名的先後順序依序初審參訓資格,請於接獲訓練單位繳費及 繳交資料通知時,儘速完成繳交訓練費用及相關資料,才算完成整個報名程序, 方能上課。
※若有繳費或課程內容問題,可主動與訓練單位聯繫。
19 問:請問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錄訓機制能否改為抽籤方式決定?
答:本方案遴選方式是依據報名先後順序,由訓練單位依核定訓練計畫之學員資格進
行初審,並依報名順序協助辦理錄訓作業。報名次序及學員資格皆可於系統查詢,資 訊完全透明,如果錄訓機制改由抽籤方式易造成有透明程度不足的疑慮。
20 問:請問是否有限制2年內不可重複報名同一個課程的規定?
答:本方案為激發在職勞工自主學習,鼓勵多參加在職訓練。即便課程名稱相似, 亦會有單元設計差異或課程難易度不同的差別,或學員受限本身知識能力,對吸收
課程內容程度也不同,故未限制學員參訓次數,但3年最高補助訓練費用7萬元
21 問:如果我想報名的課程與我現在已報名或參訓課程時間上有重疊,是否可重 疊參訓?
答:自108年起在職訓練網新增「即時比對課程報名時段重疊」功能,民眾報名
時,如與已報名或參訓中的課程有時段重疊情形,民眾只能擇一參訓(與已報名課 程重疊,應取消已報名課程,才能完成新課程報名;與參訓中課程重疊,即不得報 名) 。
敬請於課程報名前,留意欲報名課程是否與其他報名及參訓中之課程有時段重疊情 形,以有效利用訓練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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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請問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及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的差異為何?
答:答:2計畫差異之處在於「辦訓單位」和「繳費及撥款方式」,說明如下: (一) 辦訓單位:「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的辦訓單位包括職業訓練機構、工業團體、
商業團體、農民團體、漁民團體、研究機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等;「提 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的辦訓單位為勞工團體。 (二)
繳費及撥款方式:若學員參加「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的訓練課程,須先行繳 納全額訓練費用,結訓後經審查合格者,由本署所屬分署逕行將補助費撥付至學員
帳戶;而學員參加「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的訓練課程,則依訓練單位規定,得 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或收取50%訓練費用,收取全額訓練費用者,結訓後經審查合
格者,由分署逕行將補助費撥付至學員帳戶;收取50%訓練費用者,由分署將補助 費撥付至訓練單位,再由訓練單位轉撥予學員。
23 問:請問對於訓練單位上課的師資、課程內容等等,有其他意見或想法,有
何管道可以陳情或意見反映?有關陳情人之身分是否加以保密?
答:可至辦訓地所屬轄區之分署提出陳情,陳情管道包含電子郵件、傳真、電話
等,分署將依人民陳情事項儘速查明,以辦理後續改善事宜。本署人民陳情案處理 過程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其中第18點規定:
「人民陳情案件有保密之必要者,受理機關應予保密」,對陳情資料予以保密。 (另上課時會取得參訓學員須知,內容有列出陳情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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