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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餐飲業產業工會 廚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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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烹調從業人員應持有烹調技術證並換發廚師證書

 

餐飲業烹調從業人 員持有烹調技術士證者,應加入執業所在地之餐飲相關工會,並由工會發給廚師證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24條)

烹調從業人員之烹調技術士證持證並換發廚師證書比率規定如下(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5條)

一、觀光旅館之餐廳業:85% 六、中央廚房式之餐飲業:70%
二、承攬機構餐飲之餐飲業:75% 七、自助餐飲業:60%
三、供應學校餐飲之餐飲業:75% 八、一般餐館餐飲業:50%
四、承攬筵席餐廳之餐飲業:75% 九、前店後廠小型烘焙業:30%
五、外燴飲食餐飲業:75% (小數點後未滿一人,以一人計)
   

廚師證書有效期間為四年,期滿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四年。申請展延者,應在證書有效期間內接受各級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餐飲相關機構辦理之衛生講習,每年至少八小時(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24條)

 

從事餐飲業,必備廚師證書!

發證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有效期限:4年

 ✔到期前持衛生講習(32小時)等資料辦理展延

查詢廚師證書有效日期廚師證書驗證→填入廚師證號(身分證號)→查詢

申請廚師證書應備文件

應備文件 初次
申請
展延 遺失
補發
破損
換發
復業 工作
地點
異動
歇業
廚師證書申請表 下載 下載 下載 下載 下載 下載 下載
中餐烹調/西餐烹調/食物製備技術士證(正本及影印) V V V V V V -
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及影本) V V V V V V V
最近三個月內餐飲業工作在職證明(正本) V V V V V V -
最近一年內健檢證明(正本及影印) V V V V V V -
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照片3張 V V V V V V -
廚師證書大、小證(正本繳回) - V - V - V V
四年內衛生講習(32小時)時數證明 - V - - V - -
遺失切結書 - - V - - - -
委託書(委託辦理者才需檢附)              
工本費 500元 300元
  1. 廚師證書有效期間為4年,應於有效日期屆滿前辦理換發。
  2. 委託辦理者應檢附委託書(受委託者請提示身分證件)。
  3. 醫療健檢機構指教學、區域、國(市)立醫院或標有勞工健檢之醫院。健檢項目必須含身高、體重、手部皮膚病、結核病(X光)、傷寒、A型肝炎(可檢查IgM及IgG二種,鼓勵二項皆檢查或至少需檢查IgM)、出疹、膿瘡、梅毒 。

 

西餐烹調技術士得持證換發廚師證書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6月1日FDA食字第1000021821號函辦理。

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第29條規定,並未限制西餐烹調技術士不得換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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