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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課程名稱:營業員初訓
送100%必考題庫 |  
    | 梯        次:新北永和區    113076    名額人數:60人 |  
    | 課程日期:113/10/29~113/11/01
09:00 - 18:10
星期二, 三, 四, 五 |  
    | 測驗日期:113/11/05
14:00-16:00
星期二 |  
    | 費  用:2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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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別資訊 |  
		| 班別名稱: | 不動產營業員資格取得訓練課程 |  
		| 開班年度: | 2024年度 |  
		| 課程時數: | 30小時 |  
		| 課程費用: | 2,300元 |  
		| 課程對象: | (1)年滿18歲有志加入不動產經紀業之新進人員 (2)年滿18歲對不動產業有興趣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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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繳費方式: | 
		
	    ATM轉帳填寫報名資料後,系統將提供您個人專屬的繳費虛擬帳號
 完成匯款後,系統會自動為您確認款項即報名完成
 ※將依繳費完成順序依序錄訓,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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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班級人數: | 60人 |  
		| 注意事項: | 1.課程費用不含登錄及代辦證照費 2.遲到早退缺課10分鐘則該節時數不予計算,視同放棄。
 3.報名前請詳閱【營業員專業訓練課程簽到、測驗及退費辦法】,報名即視為已閱讀並充分瞭解且同意所載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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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備   註: | 上課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正反影本1份 |  
		| 上課地點: | 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417號5樓(捷運永安市場站-永貞路中正路口) |  
		| 報名方式: | 電話:02-29262656   傳真:02-29262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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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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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 時間 | 時數 | 課程名稱 | 授課老師 |  
				| 113/10/29(二) | 09:00-12:00 | 3 | 民法 | 陳皇達 |  
				| 113/10/29(二) | 13:00-16:00 | 3 | 民法 | 陳皇達 |  
				| 113/10/29(二) | 16:10-18:10 | 2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陳皇達 |  
				| 113/10/30(三) | 09:00-12:00 | 3 | 土地法 | 陳鴻文 |  
				| 113/10/30(三) | 13:00-14:00 | 1 | 土地法 | 陳鴻文 |  
				| 113/10/30(三) | 14:10-17:10 | 3 | 土地稅法 | 陳鴻文 |  
				| 113/10/31(四) | 09:00-12:00 | 3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與其施行細則 | 陳宏澤 |  
				| 113/10/31(四) | 13:00-16:00 | 3 | 消費者保護法 | 彭開 |  
				| 113/10/31(四) | 16:10-18:10 | 2 | 公平交易法 | 彭開 |  
				| 113/11/01(五) | 09:00-12:00 | 3 | 各式不動產契約書範本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楊俊彥 |  
				| 113/11/01(五) | 13:00-15:00 | 2 | 房屋稅條例 | 楊俊彥 |  
				| 113/11/01(五) | 15:10-17:10 | 2 | 契稅條例 | 黃明芳 |  
				| 113/11/05(二) | 14:00-16:00 | 2 | 測驗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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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合意事項:1.課程期間全程與內政部網路監控系統連線,遲到早退缺課10分鐘則該節時數不予計算,視同放棄。
 2.訓練時數未達30小時者,無法參加當期測驗,請重新報名其他梯次課程,上課補足30小時以上,並重新報名測驗。
 3.報名後如需異動(延期/轉班/轉讓)請於開課日3個工作日(不含假日)前告知。申請異動者,以一次為限,且保留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逾期恕無法辦理。
 4.退費辦法:如需辦理退費,請於開課日3個工作日(不含假日)前告知,可退還九成費用,並須另扣除匯費$30元。
 ※參訓人員完成報名(含繳費)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退還報名費:
 (A)未於開課日完成報到。
 (B)未於開課日3個工作日(不含假日)前通知取消課程報名。
 (C)未於開課日3個工作日(不含假日)前通知異動者。
 (D)已完成報到後,未能完成該期課程者。
 5.本會保留調整課程內容之權利。
 6.報名前請詳閱【營業員專業訓練課程簽到、測驗及退費辦法】,報名即視為已閱讀並充分瞭解且同意所載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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