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課程期間全程與內政部網路監控系統連線,遲到早退缺課10分鐘則該節時數不予計算,視同放棄。
2.訓練時數未達30小時者,無法參加當期測驗,請重新報名其他梯次課程,上課補足30小時以上,並重新報名測驗。
3.報名後如須異動請於開課七個工作日前告知。申請延期/轉班/轉讓者,以一次為限
4.退費辦法:開課三個工作日前申請退費者,扣除兩成費用後退費(80%);逾期恕不退費。
5.本會保留調整課程內容之權利。
6.報名前請詳閱【營業員專業訓練課程簽到、測驗及退費辦法】,報名即視為已閱讀並充分瞭解且同意所載之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