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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經濟部頒定之「無統一編號且已於職業工會投保之自營作業者兌領振興五倍券處理原則」,無統一編號之營業人,所收取的五倍券如無法透過相關組織協助兌領款項或再行消費,且屬已於職業工會投保之自營作業者,可依下列原則兌領款項(兌付期間:110年10月15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一、兌領人:
無統一編號之營業人,無法透過相關組織協助兌領款項或再行消費,且已於職業工會投保之自營作業者。
二、兌付金融機構:
八大公股銀行(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兆豐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灣企銀)
三、兌付方式:
由本人持五倍券、身分證明文件並提供存(匯)入之本人帳號至八大公股銀行兌領五倍券款項。
註:已於職業工會投保之自營作業者,將由銀行以線上查詢方式佐證其職業工會會員身分;又新加入投保職業工會之自營作業者,若經線上查詢尚無資料,可持投保期間(含兌付當月)之職業工會繳費證明(載明自營作業者之姓名、身分證字號、投保期間及職業工會名稱)作為工會會員身分認定之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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