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人才投資方案-3年5萬.學習不斷
發佈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新聞聯絡室 發佈日期:2010-12-19
為強化勞工共通核心職能及產業核心職能,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正推動「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結合優質訓練單位,提供實務導向訓練課程,並補助修習課程之勞工80%~100%訓練費用,3年內補助額度最高5萬元。100年度上半年的訓練課程將在3月中旬公告,歡迎在職勞工朋友屆時報名參加。本方案補助對象為具有勞、農保身分且年滿15歲至65歲的本國籍在職勞工、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地區工作之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人民之在職勞工、或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依就服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之在職勞工、以及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之在職勞工,參加本局核可的訓練課程,每門課程補助80%的訓練費用。符合特定對象者1.中高齡者(45歲至65歲)。以下不受年齡限制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3.原住民、4.身心障礙者、5.獨力負擔家計者及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則全額補助訓練費用。本方案已於99年12月15日受理99年度上半年訓練計畫之申請,預定於3月中旬公告上半年訓練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