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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4/07/01
標  題 勞保最低投保薪資自103年7月1日起調高至19273元
內  容

 

        基本工資自本(103)年7月1日起從原先每月19,047元調整為19,273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亦配合基本工資調整修正,並同步自103年7月1日施行。

        新修正分級表第1級月投保薪資金額修正為19,273元,原表第1級19,047元及第2級19,200元刪除,原第3級20,100元遞移為第2級,餘級次均遞移。20,100元以上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1級仍為43,900元,修正後分級表計19級。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童工、部分工時勞工及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月投保薪資增訂19,047元等級,餘等級及月投保薪資下限均維持原規定未變動。

        配合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修正,勞保局將自103年7月1日起主動調整下列2類被保險人之投保薪資至19,273元:

  1. 103年6月份月投保薪資為19,047元之被保險人(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職業工會低收入會員被保險人除外)。

  2. 103年6月份月投保薪資為19,200元之所有被保險人,保險費並自當日起按調整後金額計收。經勞保局逕行調整月投保薪資之被保險人明細資料,將列印於103年7月份保險費繳款單(103年8月下旬寄發)之本月有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屆時請各投保單位詳細核對,並儘早於繳款期限前反映不符事項。

        投保單位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如低於19,273元以下,原月投保薪資為20,100元,但103年7月1日分級表修正後,可以申報為19,273元者,請於103年6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填具「投保薪資調整表」申報投保薪資由20,100元調整為19,273元,調整自103年7月1日生效。

新修正的「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保險費分擔表」請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www.bli.gov.tw)下載使用。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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