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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對象: 凡本會會員,確實履行義務,其就學子女未享有公費待遇且就讀國內公私立學校者。
二、 應有條件:
1.申請人參加本會必須滿1年以上,並繳費至本年9月份。
2.其子女學業成績學年平均分數國中九十分以上,高中、大專八十分以上者。
3.操行(德育)必須在甲等以上。
4.學業各科成績不得低於60分。
5.五專制專科前三年視同高中。
三、核定金額及名額:
1. 國中每名1000 元,名額15名。
2. 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每名 1,500 元,名額15名。
3. 大專每名 2,000 元,名額10名。
四、申請手續:
1.申請表乙份
2.學年在學證明乙份或學生證影本
3.上下學期成績單各乙份(成績以分數為準,並採上下學期之平均計之,如係甲乙等級請向學校申請轉換為分數,如係影本請加蓋教務處戳章)
4.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五、申請期限:9月1日至9月30日止,經理事會核定後發給,逾時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