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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
二、 109 年3 月31 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且申請補貼時仍於職業工會在保中。
三、 109 年3 月之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2 萬4 千元(含)以下。
四、 107 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新臺幣40 萬8 千元)。
五、 未領取交通部、文化部等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一、填寫申請書「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申請書」(下載)
二、檢附本人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摺封面影本
三、掛號郵寄正本至工會辦理
郵寄地址:台北市文山區景華街47號
★★★防疫期間請注意保持社交距離★★★
★更多詳細資訊:https://www.wda.gov.tw/cp.aspx?n=671AA4E12FCFB662